一家“偽央企”利用“偽私募產品”非法集資近80億元,造成1400余名投資者實際損失38.22億元,人均損失260萬。
今日上午,對這起“圍獵”高凈值人群的非法集資案,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(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)公開宣判。被告單位中鐵中基供應鏈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中鐵中基集團)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1億元;對被告人孟晨、岑鵬均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上海一中院表示,中鐵中基集團、孟晨、岑鵬的集資詐騙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特別重大的經濟損失,嚴重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。司法機關將繼續加強對涉案資產的追贓挽損工作。
“偽私募”非法集資78.81億余元
公開資料顯示,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,中鐵中基集團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孟晨、岑鵬等人,指使下屬員工偽造財務數據、貿易合同等設計私募基金產品,通過上海檀實資產管理有限公司、上海洲實資產管理有限公司、北京云集投資有限公司,違反私募基金管理規定,以投資北京中匯祥達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、青島京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空殼公司股權為名,先后發行“上海檀實中鐵穩贏一號”“洲實并購基金1號”等39只私募基金產品。
中鐵中基集團通過深圳市輝騰產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輝騰金控)等銷售平臺,在不具有私募基金銷售資質的情況下,宣稱上述“偽私募”產品由具有國資背景的中鐵中基集團出具擔保函、應收賬款全額質押,變相承諾保本保息,以舉辦宣傳會、撥打電話等方式,未進行合格投資者調查,進行公開銷售。
通過銷售這些“偽私募”產品,孟晨、岑鵬等人共非法募集資金78.81億余元。所得資金歸集于中鐵中基集團及其關聯公司賬戶,主要用于兌付前期投資者本息、支付銷售傭金、隨意投資和個人揮霍等。
截至案發,造成1452名投資人實際經濟損失約38.22億元,人均損失高達260多萬元。
上海一中院認為,被告單位中鐵中基集團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孟晨、岑鵬,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,數額巨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。結合本案事實、性質、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,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“偽央企”有何來頭?
這家“中字頭”公司到底什么背景?
天眼查顯示,中鐵中基集團包括一系列以中鐵中基命名的公司:中鐵中基(青島)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、中鐵中基(青島)產業發展有限公司、中鐵中基(青島)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。
據此前媒體報道,中鐵中基集團成立于2015年,穿透多層股權后的實際控制人為農村教育發展中心,而成立于2010年的公益性事業單位農村教育發展中心旗下公司多達上百家。細究之下,上述中鐵中基系子公司都與國企、央企無關。
公開信息顯示,作為“偽私募”產品的銷售平臺,輝騰金控是一家供應鏈金融服務商,旗下主要涵蓋三大板塊,分別是科技金融、產業金融和資產管理。主營業務包括私募基金、股權投資、境外保險、債券投資。進一步查詢可知,輝騰金控與中鐵中基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均為岑鵬。
此外,天眼查還顯示,目前,持有中鐵中基100%股權的中政金控貿易有限公司,已處于吊銷、未注銷狀態。
近年來,各級政府部門不斷推動專項行動,打擊清理“偽央企”“偽私募”亂象。
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認為,“偽私募”具有較強的欺騙性和隱蔽性,特別是包裝為“偽央企”的中鐵中基系,有意通過股權掛靠,碰瓷央企身份,獲取客戶信任。投資者也要擦亮眼睛,提高辨識能力應在充分了解實際經營情況和風險基礎上,審慎投資,避免上當受騙。